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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部署要求,加快推进新区治理体系、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,根据市法学会五届三次理事扩大会议的总体部署,经研究,并报市委政法委同意,2016年以“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、法治化与精细化研究”为主题,广泛开展征文活动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围绕市委“十三五”规划确定的“社会治理达到新水准”目标,积极探索社会治理的新方法、新途径,推进社会治理理论创新、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,努力提升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、法治化与精细化水平,为实现新区治理体系、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提供法理支撑和法治保障。
二、征文选题
凡与“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、法治化与精细化研究”相关的内容都可作为征文选题;也可参考主题征文参考题(附件1),但并不局限于此范围。
三、征文要求
本次征文要坚持问题导向、需求导向,抓课题破难题,严谨扎实治学,防止“炒冷饭”;征文应紧扣主题,选准课题,加强分析,研深研透,提交的文章要接地气、要有说服力、具有操作性;文章写作要规范,文字要简练,观点要新颖,字数不限。文章首页脚注写明作者姓名、单位、职务、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等相关个人信息,便于沟通联系。
四、目标任务
详见附件2。
五、征文截止时间
本次征文截止时间为7月30日。各会员联络组、嵊泗县法学会要认真组织、广泛发动,确保征文任务的落实。文章请于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文稿的形式发送至市法学会秘书处邮箱(1443134791@qq.com或zssfx@163.com),联系人:吴斌,联系电话:2043641。
六、征文评奖及成果运用
征文截止后,市法学会将组织专家评审组,对所有文章进行分类评选。在通过相关学术不端检测后,评选出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奖。邀请获奖作者参加今年9月份举办的主题研讨会进行交流并予以表彰。凡符合主题的文章,统一印制成论文集,发放至每位论文作者,并提供给有关部门参考。对具有实践应用价值的文章,在《舟山法学》杂志上陆续刊登,加大宣传推介力度。对获奖优秀文章进行精选提炼,以《领导参阅》、《专报》的形式,报上级法学会和市领导参阅,凡被领导批示的成果,根据《舟山市法学会奖励办法》(舟法学[2012]7号),给予相应奖励。
附件1:主题研讨会参考题
附件2:各会员联络组征文指标
舟山市法学会
2016年4月11日
附件.ra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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